各相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行为,有效提高设计质量,把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源头关,我局制定了《消防设计专篇基本要点》(详见附件),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时间和范围
从2012年10月1日起,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批的新建、扩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必须按照规定格式制作消防设计专篇,否则将不予受理。改建建设工程,有条件的可参照执行。
二、专篇格式和装订要求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专篇应单独成册,并设有封面、扉页、正文。专篇成册规格统一为A4纸(210mm*297mm)大小。
(一)封面: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
(二)扉页:编制单位法人代表、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三)正文:文字部分纸张规格为A4纸,图纸部分纸张规格采用A3纸,A3纸在装订时需叠成A4大小与文字部分装订成一册。
三、工作要求
(一)各设计单位要高度重视消防设计专篇的编写工作,各专业负责人要强化对各自专业消防设计专篇的自审工作,确保专篇内容全面、准确,符合规定格式要求。
(二)专篇应使用规范用语,专篇内容应反映项目实际,不得用规范原文或套话填充相应内容,杜绝消防设计专篇流于形式,千篇一律的现象。
(三)化工工厂和石油化工装置基础工程等建设工程在完成规定格式消防设计专篇基本要点外,还应遵守《化工工厂初步设计文件深度规定》(HG/T20688-2000)、《石油化工装置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HSG-033-2008)等行业标准。
消防设计专篇在执行中如有问题或日常工作中如遇疑难、复杂问题,可及时与我局防火监督部建审处联系。通讯地址:长宁区中山西路229号1001室(邮编200051);互联网邮箱:jscfire@126.com;传真:28955466。
此通知。
附件:消防设计专篇基本要点
上海市消防局
二〇一二年九月六日
附件:
消防设计专篇基本要点(新建、扩建)
一、消防设计依据
(一)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
(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批文号(规划部门的批复必须注明);
二、工程概况
(一)描述地理位置、设计范围(包括具体的项目地点、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分期建设内容和续建、扩建的设想及相关措施);
(二)基本情况
(1)建设规模和项目组成(如:建筑总面积、地上、地下建筑面积、建筑占地面积和反映建筑功能规模的技术指标)
(2)描述基地内共有几栋建筑,每栋建筑的建筑高度(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定义的建筑高度)、层数、建筑面积以及剧院、体育场馆等场所的座位数、车库的停车位数量、厂房、库房等的火灾危险性类别等。
(三)按照消防技术标准,每栋建筑的建筑防火类别、耐火等级要求、结构选型、建筑构件的构造及燃烧性能、耐火极限。
(四)每栋建筑的具体使用功能、工艺要求,建筑的功能分区、平面布局、立面造型与周围环境的关系,重要设备用房(包括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固定灭火系统的设备室、通风空气调节机房、锅炉房、变配电站、柴油发电机房、燃气调压站)的分布位置。
5、特殊问题描述(项目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具有特殊火灾危险性的消防设计和需要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的问题)
三、总平面
(一)文字描述部分
1、场地所在地的名称及位置,场地的地形地貌、场地内原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保留(包括古迹)、拆除的情况。场地外周边相邻建(构)筑物的使用性质、建筑层数、建筑高度、耐火等级、火灾危险性分类,需要拆除的建(构)构筑物的范围和期限。
2、场地内建筑物、构筑物满足防火间距的情况(包括油罐、氧气罐、煤气调压站等);场地外建筑与场地内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情况。
3、场地内消防车道的布置情况(如道路路面宽度、路面类型、转弯半径、出入口、与建筑物、构筑物的间距、基地消防车道出入口情况等)、高层建筑消防登高面和消防登高场地的布置情况(建筑消防登高面的具体部位,消防登高面侧的雨棚、裙房情况,消防登高场地的尺寸、与消防登高面的位置关系);
4、场地内的功能分区、竖向布置方式。
(二)设计图纸
1、总平面图。
2、消防分析总平面图。消防车道标注道路路面宽度、转弯半径、出入口位置、与建筑物、构筑物的间距;高层建筑消防扑救面和消防灭火救援场地的尺寸、与消防扑救面的位置关系(消防车道的流线采用绿色进行标注、消防登高面采用红色进行标注、消防登高场地采用蓝色进行标注,具体尺寸采用红色进行标注)。
四、建筑防火
(一)文字描述部分
1、明确各防火分区的面积大小及分隔的具体措施(如每个楼层防火分区的个数、每个防火分区具体面积指标、具体描述采用的防火分隔措施)。
2、明确各防烟分区的面积大小及分隔的具体措施(如每个楼层防烟分区的个数、每个防烟分区具体面积指标、具体描述采用的防烟分区的分隔措施)。
3、安全疏散和避难
(1)、明确每个防火分区安全出口的数量,安全出口的总宽度的设计依据和计算书(包括楼梯间、前室的门、底层疏散外门、楼梯梯段宽度),疏散楼梯的形式,疏散楼梯出屋面的数量,疏散距离,防烟楼梯间前室、合用前室的面积大小;
(2)、消防电梯的设置数量、设置部位及设置要求等情况;
(3)、安全疏散宽度计算书(样式如下)
注:应首先计算楼层需要的总疏散宽度,再每个防火分区校核疏散宽度。
(4)避难设计。避难层的位置、设置要求,直升飞机停机坪的设置要求。
4、建筑构造
设备用房、电缆井、管道井等井道的分隔措施、防火墙、隔墙、楼板的设置要求、封堵要求;玻璃幕墙的分隔措施;建筑钢结构的防火要求。防火卷帘的选用要求,防火门的选用、开启方向。
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生产厂房的防爆措施(如结构选型,泄压设施的材质、重量、面积,墙面、地面及洞口的作法)。
5、其他要求
(1)大中型商场、物流仓库应具体描述灭火救援窗、灭火救援平台的设计部位、防火设计要点;
(2)地下商业建筑面积超过20000m2,应具体描述分隔面积、措施、要求。
(二)设计图纸部分
1、防火分区平面图
主要包括防火分区划分的平面图和安全出口位置和疏散距离(防火分隔位置应采用红线进行清晰标注,标注防火分区编号、分区建筑面积,安全出口采用绿色实心箭头进行标注、辅助安全出口采用空心绿色箭头进行标注,疏散距离采用红色线进行标注)。
2、地下商业建筑面积超过20000m2的防火分隔平面图(应具体标注防火分隔的分隔措施、分隔面积)。
五、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
(一)文字描述部分
1、消防水源。由市政管网供水时,应说明市政供水干管的方位、管径大小及根数、能提供的水压;采用天然水源时,应说明水源的水质及供水能力、取水设施;采用消防水池供水时,应说明消防水池的设置位置,有效容量及补水量的确定,取水设施及其技术保障措施。
2、室外消防给水和室外消火栓系统。包括室外消防用水量标准、一次灭火用水量、总用水量的确定,室外消防给水管径的大小、环通情况,室外消火栓的间距、数量,系统供水方式、设备选型及控制方式等情况。
3、室内消火栓系统。包括室内消火栓的设置场所、用水量的确定,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及消火栓的布置,系统供水方式、设备选型及控制方式,消防水箱的容量、设置位置及技术保障措施。
4、自动喷水灭火设施。包括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的场所,设计原则、设计参数、用水量的确定、系统组成、控制方式、消防水箱的容量、设置位置、技术保障措施以及主要设备选择等。
5、其他自动灭火设施。包括自动灭火设施的设置场所、设计原则、设计参数、系统组成、控制方式以及主要设备选择等。
6、消防水泵房。包括设置位置、结构型式、耐火等级,设备选型、数量、主要性能参数和运行要求。
(二)设计图纸部分
1、消防给水总平面图
采用市政管网供水时,应清晰标注市政供水干管的方位、管径大小,在基地内形成室外消防供水管道平面位置、管径大小,室外消火栓的位置。
采用消防水池供水时,提供消防水池和消防水泵房平面图,标注有效容量及补水量。
2、各消防给水系统的系统图。
3、其他灭火系统的系统图。
六、防烟、排烟和通风空调设计
(一)文字描述部分
1、具体阐述建筑内防烟、排烟的区域及方式。
2、防烟、排烟系统送风量、排烟量的确定,机械防排烟系统应提供具体的计算书。自然排烟系统应明确设置要求。
3、防、排烟系统及设施配置、控制方式等。
4、通风空调系统的防火措施等。
(二)设计图纸部分
1、防烟系统的系统图。
2、排烟系统的系统图。
七、消防电气
(一)文字描述部分
1、消防电源、配电线路及电器装置。包括消防电源供电负荷等级确定、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选择及敷设方式、备用电源性能要求及启动方式;变、配、发电站的位置、数量、容量及设备技术条件和选型要求;消防技术标准有要求的导线、电缆、母干线的材质、型号和敷设方式,以及配电设备、灯具的选型、安装方式。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包括火灾报警设置的场所,保护等级的确定及系统组成,火灾探测器、报警控制器、手动报警按钮、控制台(柜)等设备的选择,火灾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要求,控制逻辑关系及控制显示要求,概述火灾应急广播、火灾警报装置及消防通信,概述电气火灾报警,消防主电源、备用电源供给方式,接地及接地电阻要求,传输、控制线缆选择及敷设要求,应急照明的联动控制方式等;当有智能化系统集成要求时,应说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其它子系统的接口方式及联动关系。
3、消防应急照明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包括消防应急照明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的供电情况、备用电源情况、配电线路选择及敷设方式、控制方式、持续时间等;消防应急照明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场所、照度值、灯具配置、设置位置等。
4、消防控制室。包括设置位置、结构型式、耐火等级,设备选型、主要性能参数和运行要求。
(二)设计图纸部分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图。
八、热能动力
包括室内燃料系统的种类、管路设计及敷设方式、燃气用具安装使用要求等燃料系统的设计说明;锅炉型式、规格、台数及其燃料系统等锅炉房(直燃型吸收式冷温水机组)设计说明;燃气调压站、柴油发电机房、气体瓶组站等其他动力站房的设计说明。
九、保温设计
明确建筑保温形式,采用的保温材料、外立面装饰材料名称及其燃烧性能等。
十、其他需要明确的消防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