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修正案

公安部令113号

 

 

 

颁布日期:20101126  实施日期:20101126  颁布单位:公安部

 

  现发布《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修正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将第一百七十二条修改为:“对拒不执行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责令停产停业决定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